關于極限化違禁詞的公告聲明
1、我司全力支持關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實施的關于違禁詞、極限詞的使用規定。在公司網站中,我們已盡其努力,規避使用違禁詞、極限詞,并已經將包括本網頁在內和本公司旗下網站上“極限化”違禁詞修改,即日起,如果還有遺漏修改的“極限化”違禁詞出現本公司網頁,一律全部失效,不作為商品描述及公司介紹的依據。
2、在我公司網站及其他B2B平臺,電商平臺中,我們已盡其努力,規避使用違禁詞、極限詞。如果產品圖片、標題以及詳情頁面等地方,涉及此類文詞,在此聲明全部立即失效,凡顧客瀏覽我公司網站及其他B2B平臺,電商平臺網站時,均表示默認此協議,不作為我公司及商品描述介紹的依據。且不支持任何發來“違禁詞”為借口或理由投訴我司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、《新廣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來變相勒索索要賠償的違法惡意行為!
3、由于(yu)我司成(cheng)立時間(jian)較早,公司網站(zhan)及(ji)(ji)各類B2B平(ping)臺(tai),電商(shang)平(ping)臺(tai)產(chan)品內容、新(xin)聞、文案(an)帖子眾多,文案(an)難免(mian)涉及(ji)(ji)到(dao)新(xin)廣告(gao)法的(de)敏感(gan)詞和違禁詞,如(ru)標題,產(chan)品介紹 ,圖片(pian),詳(xiang)情頁(ye)等等。對于(yu)涉及(ji)(ji)到(dao)的(de)極(ji)限(xian)用語(yu),我們會盡快一(yi)(yi)一(yi)(yi)排查修正,希望各監督(du)部門及(ji)(ji)各位同行給予一(yi)(yi)定的(de)修正時間(jian),如(ru)果(guo)有疑問,請聯(lian)系我們進行更改(gai)和刪(shan)除,謝謝理(li)解配合,不勝(sheng)感(gan)激。